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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采矿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 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采矿一期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tuH4zaxRiG5EQyi_tOXUA?pwd=mq6b 提取码: mq6b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此网络链接查看《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采矿一期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纸质版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环评单位联系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项目影响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铜坑矿业分公司,黄科长:15878868799。
编制单位: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黄工:13788588400,
41163436@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以及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 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铜坑矿业分公司
2026 年 09 月 15 日